台湾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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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8

一场学运的两种危机

Filed under: 福尔摩沙 — 沈宇哲 @ 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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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日的《在和平人权声中拷问中华民国宪法权威》一文中,我把台北街头正在进行的“野草莓”学运,拉到了宪法的高度,并试图解释《集会游行法》对目前的台湾社会有着什么样的深刻影响,以及他的违宪本质。不过,随着自由广场的野草莓运动遍及全台各地,这场学运暴露的危机也越来越多,值得深思的现象也逐渐蔓延到对民主社会中核心价值再确认的严峻课题上。

一、台湾的反对党去哪了?

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台湾的反对党叫民进党,并且这个政党现在是台湾最大的在野力量,但这种没有道德号召力的在野党,他的领导力持续受到挑战,如今更被“野草莓”学运打出了原形。

从学运启动伊始,以蓝绿颜色区隔他们的政客及媒体就络绎不绝,更有甚至,简单粗暴地认为只要是反对国民党政府的人都是亲绿的。所以基于这种逻辑下的学生运动,草莓是绿色的,也变成一些蓝色群众自我安慰的一种手段。之后,在蓝绿惯性中,不谙世事的大学生一会是对抗国家暴力的斗士,一会又沦为扰乱社会秩序的罪魁祸首,更引来一票爱作秀、抢版面的名嘴前来“评头论足”,场面好不热闹。

理论上,面对国家暴力,聚集社会负面反应,并对执政者提出建言,就是反对党的责任与义务,但台湾的政治现实告诉我们,指望民进党干这种事是多么的缘木求鱼。反而因为民进党本身积极煽动暴力、拥抱民粹,使得他对抗违宪法律的正当性丧失殆尽。所以,“野草莓”的应运而生,是被这堆扶不上墙的烂泥党给逼出来的。民进党无法告诉人们,他的价值观在哪里?贪腐和清廉,他支持什么?暴力和理性,他坚信哪个?

正因为反对党的社会影响力严重退化,当多元社会再也找不到一个足以代表各个社会阶层对现政权的不满,这才有一群学生肩负起与他们的阅历、经验不相称的重责大任。因为人民有愤怒,需要发泄,并且也希望尝试用其他手段,去改变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蓝绿两个党沉浸在选举游戏中不可自拔,可他们都有着不愿面对的真相:为什么近年来,中间选民会越来越多?特别是在民进党政权弊案连环爆发之后,越来越多对民进党失望的人民并没有选择投靠国民党,反倒对各种选举冷漠以对,进而放弃公民投票权?国民党不曾深思过,民进党就更无暇想这种遥远的事情。不可否认的是,政府公权力的日益凋零,加上人民对政客的极度不信任,导致蓝绿两党的内部危机越发严重,但囿于自我纠错能力的妥协性,等他们自己改正错误是比与虎谋皮更荒唐的事情。

今年总统大选前,台湾的流行语是:一党独大,但当时的人没几个会真的相信一党独大的含义就等于20年前戒严时期的那样。因为政府运作规律变了,民主与法治也深植人心,并且重要的是反对党能够合法并有力的监督政府。有这么多的基本要素,所谓的一党独大,纯属瞎操心。然而,以520后至今的形势看来,国会的一党独大,几近国民党垄断立法权的地步,而民进党更是步调紊乱,除了焦土性杯葛,再无办法发挥代议制民主的优势。

台湾人面对的现实是,执政党超级自恋,并极端无能;反对党连基本伦理价值都搞不清楚,还谈什么反对?当朝野力量的天平失去平衡,这个社会的运行机制发生问题也就是指日可待的了。这群学生,背负着“草莓族”的嘲笑,但毅然走出了令师长们惊诧的一步,这是个特殊的时期,台湾不再有反对党的日子,人民只能自力救济,凡事靠自己。很悲怆,却也是公民社会步入成熟期的重要标志。

二、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彻底破产

随着反对党被学生运动取而代之的,还有主流媒体的公信力。这场“野草莓”学运的本质已经跨越了地域限制,学生们发挥出了前人根本比不了的科技优势,引入网络的力量。但这样的模式必定会挑战主流媒体在传播资讯时的霸主地位,而后续的事态发展显然也揭示了台湾媒体全面堕落的结论是如何的精准。

诚如上阙所言,学生运动的初始阶段就面临着媒体的严厉检视,当然更不缺乏素来蓝绿立场坚定的媒体,各自取材,选择性报道符合本媒体价值观的新闻。于是出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主流报纸的大记者胡乱臆测,并揣度学生们静坐的政治动机,然后加以上纲上线进行批判。比文字记者所在的平面媒体更滑稽的是电视台,当行政院秘书长薛香川被学生问到:“你是不是人?”时,电子媒体迅速铁口直断学生侮辱大官,结果在youtube上看到完整版对话后,媒体记者的弱智会令人发笑。

这是为什么呢?民主化后,媒体民营化的趋势在台湾被誉为新闻自由的骄傲之一,政府不再能控制资讯的流通与传播,媒体文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但台湾媒体的集体堕落与倒退也是惊人的,商业化程度的过分操弄,逼迫各家媒体迎接挑战,加上根深蒂固的台北观点,使自诩“社会公器”的媒体们,离主流民意越来越遥远。这也能部分回答,为什么台湾媒体民意调查数据水分极高、经常失准的原因。

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媒体属性的去威权化,使得新闻禁区不复存在,但道德沦丧的速度异常惊人,或者干脆是CCAV化的沉沦,导致台湾媒体的公信完全破产。伴随着恶意造假炮制的新闻画面,媒体从文明的推手变成了愚蠢的代言人。

就在这几天,一位中国时报资深记者质问“野草莓”的十大问题,遭到网络世界blogger们的强烈声讨,在这些反驳声(不用点了,翻墙吧)中,有一句话掷地有声:“批评不是只有看看联合报或TVBS就够了,那些断章取义的主流媒体,忘了提醒你,批评还需要有事实证据的支持,以及你最欠缺的:独立思辩的能力。”

三、“孩子,生日快乐!”

第三段,我选择转载一位台湾母亲写给他孩子的一封信,从字里行间里,大家一起来品味这场备受关注的学运的意义吧。

(作者杨翠为中兴大学台湾文学所副教授)

我的儿子,在他满廿岁的那一刻,加入野草莓,以青春温柔的声音,反抗他曾亲身领受的国家暴力。

一九八八年,我在《自立晚报》「本土副刊」工作,五二○农民运动时,我怀孕三个多月,与一些媒体朋友来到城中分局前,关怀农民运动诉求,当时黄昏已过,天色沉暗,气氛诡譎。不久,镇暴部队与霹雳警察將游行队伍团团围住,以强力消防水柱镇吓、驱离大批民众,再以警棍狂打未及被驱离、仍留在场內的散落民众,并且强行扭送城中分局与台北市刑警大队,其中多数是已经走了大半天,十分疲惫的年老农民。

一个六十几岁的阿妈从我面前被两个壮汉拖走,脚下鞋子已经脱落,嘴里还哭喊著:「我的包包啊,我的包包没拿啊!」一个壮汉在我面前被打得头破血流,鲜血如注,白衬衫一片血红。我激动地质问,警察为什么打人,双手隨即被扣住,用力往城中分局里面拖拉,幸而我的记者证与在场的媒体朋友们救了我,他们才放开我的手。

情势诡譎,我被朋友劝离现场。不久我知道,入夜后静坐学生们被镇暴部队践踏而过,感到战慄,觉悟到我被放开双手其实只是时间的问题,再停留稍晚,腹中胎儿恐怕不保。

这个孩子出生在十一月十日中午十二时三十分。母子俩早已说好,如何祝贺他的廿岁生日。一一○六台北野草莓运动初发,一一○八台南野草莓、一一○九台中野草莓群起响应,一一一○新竹野草莓也诞生了,我告诉他,就近到他的学校清华大学,加入静坐行列。

他在一一一○中午十二时三十分左右,正式入坐清华大学小吃部,加入新竹野草莓的行列。时间是一个巧合,也是一个隐喻。这个孩子在母亲肚腹之中,经历了他人生首度的国家暴力,在他满廿岁的那一刻,成为反对国家暴力的野草莓,以他们青春的声音,召唤这个社会的温柔回响,共同建造一个自由与人权的国度。

我一直都想告诉他,亲爱的孩子,妈妈必须陪伴台中野草莓,所以食言了,无法到新竹去祝贺你的廿岁生日,见证你大学第一年生命轨迹。但请相信,妈妈一直都在陪伴你,见证你的成长。

在这个荒寒的时代里,你们青春的声音或许还很薄弱,或许一再被媒体隐蔽、扭曲,更不断被冷漠的社会误读,他们不了解,集会游行是弱势声音的最后通路,他们不了解,集会游行与宁静革命可以同时达成,他们不了解,知识分子的社会实践有多重要。但是,你了解,你出生在这样的家族,你的外曾祖父杨逵,你的叔公魏廷朝,都是一生奉行和平主义,却又坚定的社会运动者,他们相信,自由与人权无法守株待兔,必须以身体建造。这些,不是你的家世包袱,而是你的生命资本,因为有他们的灌注,你会得到更多加持、更多实践的能量。

青春只有一次,廿岁生日只有一次,很开心你在满廿岁那一刻,成了野草莓,你们一如野草莓的台湾俗名「刺波」,即使被视为柔弱的草莓族,却坚定地以温柔、和平、创意的运动模式,掀起一波波带刺的青春波浪,用年轻的声音,刺击台湾社会的冷漠、无知、乡愿与功利。

孩子,廿岁生日快乐,妈妈以你为荣。

2008-11-08

在和平人权声中拷问中华民国宪法权威

Filed under: 福尔摩沙 — 沈宇哲 @ 1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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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林走了,但他留下的动荡和争议依然在持续,且暂时看不到停歇的迹象。11月6日,通过网络串联的巨大辐射力,来自台湾大学、国立政治大学、国立清华大学等六十多所高等学府的大学生与中央研究院诸多知名社会学者一起,在中华民国行政院门口静坐。这群学生旨在要求总统马英九与行政院长刘兆玄,针对近日发生在台北市抗议活动中警方粗暴执法引发的践踏人权与防卫过当行为公开道歉,并撤换国安局长、警政署长。但这仅仅是学生对混乱时局的短期目标,本次学生抗议运动的核心在于,争论已久的《集会游行法》是否应该修正,完全落实《中华民国宪法》第十四条:人民有集会与结社之自由。

集游恶法是怎样炼成的?

【圆山筑梦】第四篇中,我有提到马政府的公权力前倨后恭,关键原因是警方执行《集会游行法》的标准忽高忽低,结果导致暴民觉得警察好欺负。就法律理论而言,一部法律既然已经生效,就应当被遵守和执行,不论法律本身是否具有正当性,这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然而,台湾的现状远远没有这么简单,从围攻晶华酒店,到1106台北暴动,期间社会各界针对《集会游行法》的不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但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是,为什么一部违反宪法的法律可以长期存在,并成为国家机器施暴的法律依据?

这就要从《集会游行法》(下文统称:集游法)的历史渊源和现实政客的既得利益说起。根据台湾《集游恶法修法联盟》的资料显示,1948年,国民党制定的《戒严法》,授权戒严地域内,最高司令官可以停止集会结社及游行请愿、必要时得解散的权力;1949年,警备总部也颁布了《台湾省戒严时期防止非法集会、结社、游行、请愿、罢课、罢工、罢市、罢业等规定实施办法》;1987年解严,但宪法的《动员勘乱时期临时条款》仍然继续有效,对集会游行的管制,改以1988年1月通过的《动员戡乱时期集会游行法》取代,1991年5月,李登辉宣布终止动员勘乱,但只是把集游法的“动员勘乱时期”字样拿掉,而成为今天的《集会游行法》。

由此,人们不难发现,集游法本身仍然保留着戒严时期独裁政权压制人民集会自由的痕迹,且这样的条文体现的就是集游法的立法宗旨,所以人民一般习惯称其为“集游恶法”。而台湾人众口铄金般认为的“违宪”,指的是1998年1月23日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裁定《集游法》第二条、第三条及第十一条之规定,与《中华民国宪法》保障集会自由之意旨不符,判决该法违宪。

1998年大法官针对集游法的释宪,与今年6月20日宣判《人民团体法》违宪,目标指向都是“人民有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之言论的宪法权利”。(详见《中华民国扫除党禁最后一道障碍》一文)。但是,大法官对集游法的核心——核准制是否违宪,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以至今时今日造成人民与政府各说各话,法律的严肃性在口水和鲜血中荡然无存。

蓝绿两党公然对抗宪法 人民岂会相信法律?

但无比讽刺的是,当年坚决反对用集游法限制人民宪法权利的民进党,上台执政后表现出与国民党政权如出一辙的嘴脸。如今再度做回在野党,蔡英文等人还有什么脸骂集游恶法?说到集游法,必须要点的人物莫过于陈水扁那位残障夫人吴淑珍,当年吴淑珍代替身处国民党黑牢中的陈水扁竞选立委,高票当选。针对国民党暗渡陈仓通过集游法,吴淑珍女士严厉谴责:“集游法是假借『保障』集会游行之名,行『限制』集会游行之实,不符合宪法第二十三条之比例原则,应属违宪。”

另一边的国民党也没好到哪里去,从中央党部到立法委员都消极抵制修改法律条文,到了现在,面对民进党暴力化倾向越发严重,想要马政府修改集游法,放松对集会游行的管制,用膝盖想都知道答案。蓝绿两党都尝到过拥有权力后的无上滋味,而集游法本身就是为统治者量身定做的。让执政党把到手的肥肉再吐出来,这和与虎谋皮有什么分别?

网络学运兴起 颠覆统治者与媒体的话语霸权

这场发迹于行政院门口的学生静坐,直到11月7日傍晚,台北市警方出动优势警力以违反集游法为由,强制驱离。学生们转移至中正纪念堂前的自由广场继续静坐。但是,令马英九政权万万想不到的是,参与静坐的大学生就在抗议现场架设LIVE直播,运用Yahoo!LIVE系统将即时画面传送出去,并组合应用PTT、BBS、blog与twitter等传播手段发出属于学生的声音,更奇特的是动用现场6名DJ翻译成台语、英语、日语,引来美国、荷兰、日本网友的关注,还触发了高雄市的大学生积极响应。

但是抗议活动却惹来台湾主流媒体的非议,多家拥有鲜明政治立场的电视台、报纸播发指责民进党幕后煽动,大学生被政客利用了等报道,片面地为这场网络学运定调。之后,静坐学生再次利用网络优势,反驳主流媒体的污蔑,并采取行动驱逐赶到静坐现场假惺惺插花的政客。这一代台湾学生继承了野百合学运的衣钵,发挥现代科技的传播魅力,达到了仰赖主流媒体偏见性报道远远不能获得的效果。

集会游行乃宪法赋予之人权 何须政府审查?

回到集游法最核心的争执,集会游行到底需不需要经过政府审批?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中华民国宪法明文规定人民有集会游行之自由,而且司法院大法官也早就在宪政层面为立法院修正法律提供了专业解释。

此次陈云林访台引发的警察滥用暴力、执法过当的民怨是民间对统治集团长期扭曲宪法的条件反射。对此中华民国大法官于1998年1月23日颁布的《第四四五号宪法解释文》认为,国家在消极方面应保障人民有此自由而不予干预,因为会走上街头的人民都是不容易接近或无能力使用媒体资源之人,聚众集会游行乃保障平民充分表达意见之重要渠道。所以在宪法层级上讨论集游法,他的存在就是对时代的反动。

至于修正集游法后,是否会变相纵容街头暴民政治泛滥成灾?也不会。因为中华民国刑法已经涵盖了集游法中对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甚至暴力活动的制裁手段。集游法的存在只是在本已复杂微妙的法律结构上继续迭床架屋,且本质上就是执政者不愿放弃权力所致。中华民国没有新闻出版法、没有宗教法,因为他们都是宪法赋予的自由与人权,制定法律约束这些的行为,其本身就是违宪的。但偏偏集会游行需要立法,并且反过来授予执政者压制人民的权力,这岂不是对法治社会莫大的讽刺吗?

当然这么说不是指这些学生,还有多数台湾民间群体就要求彻底废除集游法,任何事物都需要适当的管理,特别是在眼下暴力横行的特殊时期,但集游法的宗旨必须从许可制(向政府申请并获得许可)变更为报备制(只须通知政府,不必得到政府同意),这个方向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一一○六学生静坐行动官方网站

自由广场静坐现场LIVE

静坐现场相片集

对学生静坐的十万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