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不会自砸招牌
本文刊于2009年1月5日《纵横周刊》
2008年年末,值《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胡锦涛回顾了30年两岸关系的历史脉络,总结了三代中共领导集体处理涉台问题时的经验,阐明了未来若干年对台政策的战略方向。海内外舆论对胡六点的分析与评论,绝大多数都以正面居多。
民进党此前从未被大陆最高领导人在公开讲话中提及,此次胡锦涛直接点名,向其喊话。大陆纪念30年是又一波基于民族大义的温情攻势,并单方面设下中共与民进党接触的前提,对台湾政局与两岸关系的影响值得观察。这波攻势的可行性又何在?
胡在讲话中曾明确区隔台湾本土意识与台独的界限。最关键的一句话:“台湾同胞爱乡爱土的台湾意识不等于‘台独’意识。”这个曾经在学术界达成共识的结论,至今也只有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在2005年于清华大学演讲时详细解释过。此番经由胡锦涛之口说破,也意味着大陆对台工作开始逐渐贴近台湾多元社会的脉搏,意识到乡土情结与台独意识对两岸关系发展的影响,不再一刀切地敌视本土势力的某些政治诉求。
在胡锦涛的讲话全文中,关于台独的论述只是枝叶,在把握和平发展主轴的基础上,对台独势力及其代表性力量进行道德劝说。其中,“回到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正确方向上来”、“不要再与全民族的共同意愿背道而驰”等语句,是出于大陆对民族大义的单方面理解。自台湾方面而言,这种呼吁却忽视了台湾的宪政现状。
2008年6月20日,台湾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颁布第644号释宪文,宣告两蒋及国民党政权奉行了半个世纪的“反共又反独”政策的终结。当时舆论焦点普遍集中在台湾共产党的“除罪化”,该释宪文中另一个重要的宪政指标,却被有意无意地忽视,那就是台独合宪化。
台独是否可行与其是否应该被抛弃,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就政治现实而言,台独建国既无内部的人民共识,也会即时招来战争灾祸,外部也不会有大国甘冒得罪中国的风险承认台湾是独立国家。然而,作为一种符合宪法的言论自由,台独只要不趋向暴力与恐怖组织,依照《中华民国宪法》,合法公民主张台独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
那么,当宪法的守门人正式推翻“反共又反独”的违宪标杆后,人民即依法享有主张独立之权利。基于民主选举的原则,需要一个政党来代表并体现这部分人民的政治诉求,也是理所当然之事。既然台独作为符合宪法原则的自由言论,那民进党又有什么必要放弃这个合法权利呢?
主观上没有放弃的必要,客观上民进党也无法摆脱台独主张带来的好处。民进党的崛起自然有着反威权、争民主的时代背景,但民进党顺应并引领了台湾意识的觉醒与萌发,这也是民进党此后夺取政权的最重要资产之一。只是民主政治的发展快速滑向极端化与民粹化的泥淖,才使得激进台独得以绑架民进党,进而左右大局。
如今,经历了政权轮替与扁家弊案的折腾,民进党奄奄一息自不待言。然而,抛却了台独,这个党还能剩下什么?一股遭泛蓝势力痛恨的政治力量,同时支持台独的绿色群众又质疑其对台独的坚持,这样的民进党还有立锥之地么?连重新站起都困难,继续生存下去的源动力又是什么?故此,假如民进党响应了胡锦涛的讲话,不等于两岸统一进程就会提速,但必然加剧民进党灭亡的趋势。如此划不来的买卖,难道蔡英文与民进党各大派系看不明白?
退一万步说,即便民进党真的放下“台独屠刀”,党也逐渐泡沫化。这也不可能是台独运动覆灭的象征,因为只要台独主张继续合宪合法,多元社会下必然会有继续拥抱台独理念的人,没了民进党,还会有其他将台独奉为圭臬的政党、社团陆续诞生并壮大。
所以对两岸“和平发展”的呼吁,虽然是北京近年来的一贯表达,也是绝大多数华人都能接受的看法,但契人情合常理之后,却忽略了台湾的宪政现状。北京需要认识到,《中华民国宪法》是一柄双刃剑,能阻止台独建国行为的法理化,但也赋予了台独生存繁衍的宪法基础。反对台独的根本目标,不在乎民进党是否放弃台独,而应是如何防止台独再度以民主选举的游戏规则重掌政权。
唯有以台湾人民都能认可的方式反对台独,才能收到统战的实效,否则就是再过30年,台湾人民依然不会把民族大义置于民主法治之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或许,这就是两岸的区别吧。



